医师报讯(通讯员 陶静)5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第7号)(2017年第57号)》。公告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包括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在内的149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并发给认定证书。三博申报的神经外科、神经内科、疼痛科三个专业组通过认定。
栾国明院长表示,此次资格认定的顺利通过,标志着三博临床科研平台建设和学科发展迈入新的高度。作为转化医学的重要平台,三博将认真做好临床药物试验工作,推进医院研究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