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惠)近日,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因违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并被处以行政处罚。
该工商局出具了“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药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施贵宝被公示的违法行为类型是: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处罚决定书显示,施贵宝支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参加“欧洲心脏病学会”往返英国伦敦的商务舱机票费用共计人民币57095元,期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心血管内科向当事人采购“福辛普利钠片/蒙诺”等6种药品合计价值人民币772536.25元。至案发,当事人违法所得为人民币772536.25元。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施贵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邓利强主任表示,当前临床专家参与学术会议交流频繁,医院和医生都应注意不能与企业产生直接利益关系。医院可以按法规接受捐赠,临床医师开会可由医院安排,按出差规定报销。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王岳教授同样认为,“利益冲突”实际上在医疗行业是非常突出的,因为该行业是典型的被动消费行业。最可怕的是企业和医生容易受到诱惑而用患者权益进行交易。医生应该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医师道德准则》,企业也同样应该自律,而不是互相攀比,否则对双方都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