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这对降低我国医保和患者负担、规范医疗秩序、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河南、新疆等地部分医院的医生反馈,破除“以药养医”后,因当地财政无力补贴医院的收入缺口,医生收入明显下降,已经连续多月只能拿2000多元的基本工资了,工作的积极性备受影响。因此,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后,医院和医生的收入缺口将如何补偿?
从全国范围来看,“全面取消以药养医”之后,各省市对于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纷纷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一般是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府财政补偿、公立医院自行消化”三种渠道进行补偿。如广东省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各省市的补偿比例根据当地财政水平略有不同,有“8:1:1”、“7:2:1”或“6:3:1”等不同的补贴方案。
但遗憾的是,这些方案多是从补贴医院收入缺口的角度出发,较少考虑对医生合理收入的补偿。既往药品、耗材的滥用,根本问题还是医疗服务价格过低、医务人员的正常收入太低,医生基本工资一两千元的比比皆是,所以才导致“以药养医”、“以耗材养医”的现象发生。如果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医务人员的正常收入甚至比以前还低,在生活难以为继之下,只能想办法“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通过大检查和过度医疗,把收入补回来,陷入另一种“以X养医”的怪圈,这样的情况显然违背了取消药品加成的初衷。
因此,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在对医院财政补偿足额到位的同时,别忘了给医生涨工资、提待遇,医生薪酬制度改革应加速落实。总之,建立科学规范的医生薪酬制度,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一方面有利于从根本上纠正医疗服务价值长期偏低的不合理现象,打破“以X养医”的怪圈,让医生真正获得合法的体面收入,不需要靠“药品、器械、检查”等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