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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1 总第4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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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38期

发布时间: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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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布卒中溶栓适应范围声明

发布时间:2016-01-21来源:《医师报》作者:裘佳  阅读: 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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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心脏学会/美国卒中学会(AHA/ASA)近日发表一项科学声明,对静脉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tPA)用于急性缺血性卒中的基本资格标准进行了评估。(JACC.2016年1月15日在线版)

该声明表示,在缺血性卒中治疗中,年龄较大是不良预后的相关因素,但不会改变溶栓治疗效果。在所有年龄组中,使用tPA治疗的患者在3个月时更倾向于功能改善。因此,在0~3 h时间窗中,推荐对年轻患者和80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tPA。与轻度卒中患者相比,严重卒中患者在0~3 h内具有更高的出血转化风险,但患者仍可从tPA中获益。

对于一些特定患者,推荐在3~4.5 h时间窗使用tPA,如80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华法林且INR<1.7患者。一些具有快速进展性症状的患者,尽管情况有所改善,但仍有潜在的中度损伤和残疾可能,可用tPA治疗,同时监测症状的改善情况。

声明强调,tPA的使用不应由于等待血小板计数和凝血功能检查结果而拖延。单一或联合(如阿司匹林及氯吡格雷)抗血小板治疗不是tPA治疗的禁忌。对于使用华法林且INR>1.7的患者、使用直接凝血酶抑制剂的患者、直接Ⅹa因子抑制剂的患者,不推荐进行tPA治疗。

声明关于特定患者溶栓推荐

☆ 2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的患者,可考虑使用tPA,但应权衡手术部位出血和减少卒中相关残疾的利弊;

☆ 合并心梗的患者,推荐使用卒中治疗剂量tPA,随后行经皮冠脉血管造影术;

☆ 存在急性心包炎的致残性卒中患者,使用tPA仍合理,但需与心血管医生进行紧急磋商。对于轻度卒中患者,获益不太明确;

☆ 对于存在作为心脑血管并发症的缺血性卒中,使用tPA治疗是合理的。但对于心内膜炎引起的缺血性卒中,由于会增加颅内出血风险,不推荐tPA治疗。对于血压>185/110 mmHg的高血压患者,安全降压至180/105 mmHg以下且血压稳定时,推荐tPA治疗。对于已知或可疑由颅外段颈动脉或椎动脉解剖异常导致的缺血性卒中,tPA或可作为建议。对于已知或怀疑主动脉夹层的患者,不推荐使用tPA。

☆ 预先存在残疾的患者,使用tPA后较少得到神经系统改善,但患者或无增加症状性出血的风险;因此,对于这类人群使用tPA治疗可能合理。治疗方案的选择应将患者和家属的偏好及护理目标纳入考虑。

☆ 对于存在心因性症状、转换障碍或诈病的患者,tPA治疗时,症状性颅内出血的风险较低。因此,为了更多的诊断性检测,相比延迟治疗,更推荐快速tPA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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