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讯 日前,四川省卫计委印发《关于强化问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称,目前四川公立医院总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为13.15%,与国家10%要求目标差距较大,位列全国倒数,国家卫计委已陆续对控费不力的省份进行了约谈。四川卫计委为进一步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过快和不合理增长,要求严控医疗费用的紧急增长。
《通知》要求,医疗控费工作必须纳入年度公立医院目标考核,并将公立医院院长控费管理工作纳入院长年度绩效和任期考核,加大分值比重,实施逗硬考核。《通知》提出,超标率达20%,调整医院主要负责人,医院评级与控费达标相挂钩,控费未达标,扣除全员工资20%,贵重、自费药采购比例缩至3%。
事实上,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过快和不合理增长已是国家卫计委的重点工作。2016年6月,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尽快确定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
此后,各地卫生计生部门纷纷响应,积极落实政策。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公立医院对于临床用药的不断规范,那些可用可不用的药品将被淘汰,控费的利刃,或许直插辅助性用药、营养性药品,这些药品未来将不好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