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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3 总第5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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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526期

发布时间:2017-11-23

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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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正压通气临床应用不断进展

发布时间:2017-11-23来源:《医师报》作者:解立新  阅读: 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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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正压通气作为临床最重要的生命支持技术之一,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应用于临床,近10余年来进入了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

但是,人类探索未知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以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有创机械通气技术为代表,从肺保护性通气、肺复张策略、俯卧位通气,到跨肺压和呼气末CO2测定、驱动压的临床意义等技术交织促进。

欧美随后发布的相关指南,强调了通过食道监测呼气末跨肺压和驱动压的临床价值,若PaO2/FiO2>200 mmHg和PEEP<10 cmH2O,可以考虑撤机。在2015年《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表的有关驱动压的临床研究表明,驱动压(ΔP=Pplat-PEEP,无自主呼吸)能够很好地反应ARDS患者预后,ΔP增加,患者死亡风险明显增加。今年《美国医学杂志》发表的一项大样本研究揭示,对中重度ARDS患者常规应用肺复张手法反而会增加28d病死率以及气胸等并发症的发生率,作者的结论是不建议常规应用肺复张和PEEP滴定技术。

2016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机械通气指南》明确提出12个推荐。

☆根据个人经验选择PCV或VCV模式;

☆早期中重度ARDS患者可短时间使用肌松药;

☆应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VT≤7 ml/kg和平

台压≤30 cmH2O);

☆中重度ARDS患者早期可采用较高PEEP(>12 

    cmH2O),SpO2 88%~95%和PaO2 55~80 

    mmHg;

☆中重度ARDS患者实施RM;

☆重度ARDS患者应实施俯卧位通气;

☆无禁忌证的轻度ARDS患者,可应用NPPV治疗;

☆重度ARDS患者机械通气联合ECMO治疗;

☆重症ARDS患者目前不宜常规应用体外CO2清

    除技术;

☆不应常规采用HFOV;

☆不应常规应用吸入NO治疗;

☆这次国内首次颁布的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ARDS

    机械通气治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这些研究提示,相关指南和共识推荐的有创机械通气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ARDS患者。因此针对ARDS患者的具体病情特点进行个体化有创机械通气治疗非常重要。如何进行个体化机械通气,应该了解应力和应变基本理论,依据ARDS的疾病特点,通过动态监测跨肺压、驱动压,并结合超声影像、呼气末CO2等检测手段,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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