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7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陈凤坤受贿案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凤坤被控1999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其担任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5名行贿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97万元、20万美金,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年61岁的陈凤坤,曾任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钦州市卫生局副调研员、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等职。在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任上任职更是长达19年。
检方指控的陈凤坤犯罪事实,主要为通过医院基建、工程款预付款及设备采购收取回扣,多次收受工程老板和医疗器械代理商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