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延寿县中医医院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一名老人卖房治病钱被偷,由于无钱治疗老人已病逝。
该老人名叫崔桂芬,今年69岁,患有心脏病和肠胃方面疾病,久不能进食,仅靠打针、喝水维持。
前不久,老人将家中房子卖了一万多元,住进县医院维持生命。
而7月7日晚上,老人在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中医医院住院时,临睡前将钱放到枕头底下打算第二天交钱做透析,结果早上醒来发现钱被偷了。
据医院监控显示,7月7日晚上11点左右一身穿黑衣男子进入医院住院部。反复打探几次后进入病房随后拿着一个白色袋子离开。
由于救命钱被偷无钱医治,7月10日下午5点左右老人因病去世。
目前警方正在寻找视频中男子。(据7月11日《新晚报》报道)
@十方流景:对医院里的盗窃者是否可以加重处罚力度?偷盗者肯定清楚患者的钱是救命钱,这说明盗窃行为是无视他人的生命,应该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豆豆:小偷简直就是间接杀人!不可原谅,简直就是泯灭人性!
患者在医院丢失财物主要分为遗失与失窃两种类型。当财物遗失时,法律上一般认为失主是财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除非有特殊情况。因此,该情况一般不归责于他人。而失窃的发生则复杂得多,需具体事件具体分析。
但依据《侵权责任法》中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该规定中没有明确注明“医院”,但“公共场所”当然包括医院。
上述事件的发生理应对医院的管理工作带来必要的警醒。
——本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