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4为:1990-2015年,将5岁以下的儿童死亡率降低2/3,中国已于2008年提前7年达标。
近日,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王艳萍教授等在《柳叶刀》发表了1996-2012年我国31个省(直辖市或自治区)2851个县(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具体数据。(Lancet.2015年10月 25日在线版)
数据显示,1996-2012年,我国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降低了70%,从46.0‰降至13.7‰(每千例活产儿中死亡人数所占比例,下同)。
其中,我国29个省(直辖市或自治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年下降速度比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4还快1倍(8.8% 与4.4%)。中国60%以上的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速度明显快于预期。
2012年,从省级水平来看,我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最低为5‰,低于加拿大、新西兰和美国等发达国家,死亡率最高水平超过孟加拉国。
从县级水平来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最低的是上海黄浦区(3.3‰),最高的是四川壤塘县(104.4‰)。
县(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达到5‰以下最多的省(直辖市或自治区)为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浙江,而2012年达到这一水平的国家全都是发达国家。
县(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超过50‰最多的省(直辖市或自治区)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和新疆。
1996-2012年,我国汉族和少数民族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显著下降,按人口排名前十名的少数民族中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年下降幅度均超过4.4%,即快于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4的速度。
王教授认为,我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快速下降,得益于女性接受教育以及经济的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