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医生想跳槽,却遭遇医院索赔30万培训费。不赔偿医院就不给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手续,医生就不能在新单位上班。近日,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做法受到舆论关注。
对于索赔才进行注册变更的做法,院方辩称,这是医院保持正常运转的无奈之举。
该院人事科相关负责人解释,近年来医院面临较大的离职压力,各岗位都有一些成熟医生离职,已经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转。于是,医院迫于无奈,于2014年印发了相关辞职、离职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必须在我院再服务10年以上。未满10年者,按未完成服务年期以每年3万元的培训费标准累计交还院方。”
记者查阅国家相关法律发现,用人单位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可约定服务期,可以对辞职人员适当收取培训费,但数额不能超过实际培训费用。而医生们否认受到医院高额培训。(据11月21日《南方日报》报道)
有收费依据吗,张口就是30(万),发票呢?
——微博网友@张抱一
医院索赔培训费是否合理,首先要明确医院对医生提供的是专业培训还是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是以开发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教育和训练。职业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不需赔偿。而专向培训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
——重庆晚报
把一位医学毕业生培养成一名相对成熟的医生,医院付出的时间、风险、培训成本等不可谓不高。到手的人才离职,这“为他人做嫁衣裳”的事儿实乃憋屈。不过,面对一波又一波的医生离职,医院管理者与其殚精竭虑出台高额赔偿、给辞职设坎儿,不如多研究青年医生的心理,听听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成长,以此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对单位的认同感。
——本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