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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6 总第3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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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339期

发布时间:2013-12-26

疼痛/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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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危险因素 优化撤药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26来源:《医师报》作者:齐晶晶 于挺敏  阅读: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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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各种原发性头痛,镇痛药物是常用且有效的方法。但镇痛药物频繁、过度使用,难免会产生一些弊端。镇痛药物可引起身体多个器官的功能受损,甚至导致某些器官(如泌尿系)出现肿瘤;另外,镇痛药物频繁、长期不合理使用还可引起药物过量性头痛的发生。

识别高危人群对预防药物过量性头痛的发生有重要意义,治疗药物过量性头痛首先应做好医患间的沟通,增加患者对医生的信任,使患者树立信心,然后逐步停止过度使用的镇痛药物,避免再次出现药物过量至关重要。

药物过量性头痛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头痛类型,患病率达0.9%~1.8%。我国研究统计,67%~89%慢性头痛与镇痛药物过度使用有关。在临床诊治过程中,曾经用反跳性头痛、药物滥用性头痛、药源性头痛或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来描述这一种头痛类型。药物过量性头痛掩盖了原发性头痛的特点,使头痛性质慢性化、持续化、顽固化、难治化,不但严重危害患者生活质量,也给患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正确认识药物过量性头痛,避免药物过度使用、规范治疗原发性头痛是防治关键。

明晰定义及诊断

药物过量性头痛是指原发性头痛,尤其偏头痛、紧张型头痛患者规律、过量使用一种或几种急性对症治疗药物后,每日或几乎每日(≥15 d/月)发生,并持续达3个月以上的头痛。临床常用的镇痛药物,如去痛片(索密痛)、米格来宁、复方阿司匹林、脑清片、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曲马多、麦角胺及某些中成药均可诱发此病。

1988年和2004年国际头痛疾病分类诊断标准均提及此类型头痛。目前推荐的诊断标准是2006年修订的国际头痛疾病分类-ⅡR,它使以往需停药观察、证实诊断的时间大大缩短,更为便捷。


识别高危人群

识别药物过量性头痛高危人群对防止发病有重要意义。但是,有相当部分慢性头痛患者自行应用镇痛药物且就医不及时,还有部分医生缺乏对各种原发性头痛(尤其偏头痛、紧张型头痛)规范化治疗的了解,导致无法充分识别和预防药物过量性头痛。

对原发性头痛患者,医生需要深入了解患者真实的镇痛药物使用量、使用频率,识别药物过量性头痛高危人群,不要建议患者预防性使用镇痛药物。焦虑抑郁情绪往往与药物过量性头痛并发,医生应及时发现、用药或心理疏导,调节患者情绪。

药物过量性头痛高危人群特点:(1)多为偏头痛或紧张型头痛患者,对所患的原发性头痛缺乏认识,将急性对症药物当成预防性用药,每日服用;(2)强烈期望缓解疼痛并维持功能;(3)患者对头痛及其导致的功能障碍产生恐惧,如偏头痛患者头痛发作时会影响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交,患者为提高生存质量和工作效率常预防性用药,无意间导致药物过量;(4)停药后产生戒断性头痛;(5)共患重型抑郁、焦虑等精神疾病可使头痛扩大化。

明确病情  快速或缓慢停药

治疗目的包括戒断过量药物、减少头痛发作、防止复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达到目的。

☆ 良好的医患沟通和详细的病情宣教是治疗的第一步,而且是关键的一步。在此阶段,首先要取得患者信任,采用适当的谈话技巧获得详尽用药史;告知患者药物过量会增加头痛发作频率、头痛程度、对身体各器官组织产生严重不良反应,使患者真正认识该病,并能积极、主动配合治疗。

☆ 在患者接受撤药建议后,根据患者特点、停药动机和依从性,与患者共同选择最佳撤药方案。

☆ 在治疗全过程鼓励和支持患者,最终达到撤药的目的,并防止复发。 

停药方法:可选择快速停药或缓慢停药两种戒断方法。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选择门诊或住院治疗。对于药物用量不大、自控能力强、依从性好、没有戒断后复发史,通过医生建议能接受戒断的患者,门诊即可达到戒断目的。戒断症状严重者可给予替代治疗,但不主张过量应用之前服用的药物作为急救药。对镇静剂、阿片或巴比妥过量的患者,主张逐渐停药并住院戒断。尤其对每日用药量较大的患者,住院治疗更方便处理戒断综合征。另外,对自控能力差、有戒断后复发史、伴有躯体疾病的患者,住院戒断更有效、安全。

谨防戒断综合征

戒断综合征主要表现有头痛、恶心、呕吐、低血压、心动过速、睡眠障碍、不安、焦虑、紧张情绪等,持续2~10 d,平均3~5 d。完全停药后,戒断性头痛的最长持续时间一般是曲普坦类4 d、麦角类7 d、止痛剂10 d。对戒断综合征的治疗,包括止吐药、镇静药、镇痛药、曲普坦类、催眠药、肌肉松弛药、皮质类固醇、二氢麦角碱、补液等。

很多研究把药物过量性疼痛戒断成功的判断标准定义为头痛消失或缓解50%以上。多项长期观察发现,戒断治疗成功后,30%~45%会复发,第1年复发率为22%~44%, 6年复发率为24%~43%,说明大部分复发发生在戒断后1年之内。由此,药物戒断后应该继续正确指导、教育和监督患者对原发性头痛(偏头痛、紧张型头痛)的规范治疗,包括预防性药物治疗和行为治疗等。暂无循证医学证据指出预防性用药在何时开始或哪种效果更显著,有研究认为预防性治疗可以在开始戒断后2~3个月才根据情况决定;多数研究认为,预防性用药应该在戒断期尽早开始,尤其药物过量前头痛频发者更应尽早预防。关于预防用药的种类,同样缺乏循证医学证据,部分研究肯定了托吡酯和丙戊酸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