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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1 总第4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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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05期

发布时间: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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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以药补医 需制度设计而非游击战

发布时间:2015-05-21来源:《医师报》作者:廖新波  阅读: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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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5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有望成为历史,“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明确的数字、量化的目标,希望能带来掷地有声的结果。


取消以药补医,关键在于制度。如果制度的制定能够贯彻尊重生命与医生劳动价值的理念,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离,也是医药利益分离的核心所在!

日本在二战之后也曾实行“以药补医”,但在过去几十年里,日本持续大幅提高医生诊金,使医生的主要收入来源从药品销售变成了医术体现。不过,日本将99%的人口纳入国民健康保险,他们也号称保险覆盖率世界第一。个人只需承担30%的费用,诊疗费相当便宜,药费更是便宜很多,因此,关键还是在于医疗保障。

对比之下,中国试图破除以药补医却不是在整个制度的有效安排下进行,而是游击战、堡垒战。单单药品的管理就五花八门,药房托管、药占比、二次议价等等,其思维基础一直都是“以药补医”。

要彻底使医疗费用明显下降,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按照医改新方案提出的,政府负责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以及科研经费、退休人员的费用等。没有了15%的药品加成,政府补偿若跟不上,医院也只能各显神通。因此,如果政府投入能够切实落实到位,那么患者支付的费用便可相应减少。

政府每年在医保上也投入了大量资金,但由于制度设计的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浪费。如一些疾病在门诊不能报销,只有住院才能报销。所以无论患者还是医生,有时都会选择住院,从而加大医保费用的支出,造成浪费。这是我们不容忽视的问题。

取消以药补医,需要各项改革同时进行,如支付制度、薪酬制度、补偿机制等,否则取消以药补医只能是一句空话。取消以药补医的协同推进不仅需要落实到各级政府,更需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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