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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1 总第4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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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05期

发布时间: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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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为青少年实施自杀干预方案的重要场所

发布时间:2015-05-21来源:《医师报》作者:苏宁宁  阅读: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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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一项研究显示,学校老师及相关人员及时发现有自杀想法的学生,并进行劝服、引导,对青少年自杀干预具有显著效果。(Lancet. 2015,385:1536)

该研究纳入10 个欧盟国家 168 所学校的 11 110 名青少年,平均年龄 15 岁。随机分至3 个试验组和1个对照组。

试验组分别为:询问、说服及引导组:以学校老师及相关人员为干预对象,训练其及时发现有自杀想法的学生,及时劝服,引导其寻求专业帮助;青年心理健康意识计划(YAM)组:以学生为干预对象,增加其识别自杀危险因素的意识,训练其处理各种难题、排解压力等能力;专业人员筛查组:对自杀高危学生进行详细评估和专业心理干预。

结果发现,干预 12 个月后,YAM 组的尝试自杀事件(0.70%与1.51%)、重度自杀想法(0.75%与1.37%)都显著低于对照组。整个研究过程中没有学生真正自杀。

研究者指出,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最重要的场所之一,因此以学校老师为主体的 YAM 自杀干预方案效果显著。同时该结果也表明,以学校为单位的自杀干预研究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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