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讯 国家卫生 健康委近日印发《门(急) 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 定(试行)》,以进一步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 门(急)诊相关信息采集, 夯实医疗管理工作的数据 基础。
规定主要包括 3 个方 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医疗 机构应当及时汇总保存的 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 信息、诊疗信息以及费 用信息等 4 大类 72 项门 (急)诊诊疗信息。二是 明确相关信息项的具体内 涵、采集和保存要求,并 制定相关信息质量与接口 标准,保障信息数据规范 可用。三是就医疗机构利 用相关信息开展质控工作 提出指导,推动医院持续 改进门(急)诊管理和诊 疗质量。
规定所指的门(急) 诊诊疗信息页是医院根据 门(急)诊病历和患者在 本院门(急)诊就诊期间 产生的各项信息汇总形成 的反映患者本次就诊过程 的信息摘要,包括患者基 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 诊疗信息以及费用信息 等。信息页不纳入门(急) 诊病历,由医院根据实际 情况以电子数据集或电子 文档等适当形式保存。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 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 级各类医院要结合本院 工作实际,利用信息化 手段做好相关信息的采 集、保存、分析、反馈, 推动门(急)诊诊疗质 量提升。不得以本规定 为由要求医务人员增加 额外书写任务,加重一 线医务人员负担。
门(急)诊诊疗是医 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 90% 以上。近年来,随着信息 化水平的提高,大部分 医疗机构已经实现了门 (急)诊诊疗信息的电子 化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