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精神病学学会(APA)发布了抗精神病药治疗痴呆患者激越及精神病性症状指南,包含15条建议,以改善该领域的医疗质量。(Am J Psychiatry.2016,173:543)
痴呆行为和心理症状评估 指南推荐,针对痴呆患者,评估其症状类型、频率、严重度、模式及时间;评估疼痛及其他可能影响症状的潜在因素及痴呆亚型等可能影响治疗选择的因素。针对存在激越及精神病性症状的痴呆患者,采用定量手段评估其治疗应答。
治疗方案制订 指南推荐制定全面的书面治疗方案,包括以患者个人为中心的适宜非药物治疗及药物干预手段。除紧急用抗精神病药情况外,仅在激越或精神病性症状严重、危险和(或)给患者造成明显痛苦时非紧急使用抗精神病药。非紧急使用抗精神病药前,首先评估患者对非药物干预手段的临床应答情况,与患者/代理决策者评估并讨论潜在风险及效益。
抗精神病药物剂量、时长及监测 若风险/收益评估提示,使用抗精神病药改善痴呆患者的行为/心理症状利大于弊,则以小剂量起始,并在耐受的前提下滴定至最低有效剂量(Ⅰ,B)。若抗精神病药治疗期间出现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则回顾抗精神病药治疗的潜在风险及收益,确定是否减量及停药。若某一种抗精神病药足量治疗4周后无显著临床应答,应逐渐减量并停用药物(Ⅰ,B)。若患者对某种抗精神病药产生了积极应答,在决定减量前,应与患者及代理决策者讨论,征求患者方的意愿及顾虑,并回顾初始治疗目标、目前观察到的疗效、不良反应及继续使用的潜在风险,同时总结既往抗精神病药治疗及尝试减量的经验。若抗精神病药治疗在改善患者行为/心理症状方面产生了足够应答,即尝试在用药4个月内开始减量并停药,除非患者在既往减量过程中出现过症状的反复。对于正在减量的患者,减药期间每月至少评估1次症状,并至少持续至停药后4个月,以识别复发迹象,并重新评估抗精神病药治疗的风险及收益。
此外,指南建议,若患者不存在谵妄而需采取非紧急抗精神病药治疗,则氟哌啶醇不应作为一线药物(Ⅰ,B)。除非患者明确共病其他慢性精神病性障碍,否则不应采用长效针剂抗精神病药(Ⅰ,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