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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30 总第4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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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58期

发布时间:2016-06-30

医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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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比 “医疗纠纷”更恰当

发布时间:2016-06-30来源:《医师报》作者:郝亚光   阅读: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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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医疗相关法律法规中均使用“医疗纠纷”一词,很少用到“医患纠纷”的概念。笔者认为,“医患纠纷”的概念适用起来应更恰当些。每一起医患纠纷的发生,涉及到的主体都是医护人员和患者,简称“医患”。

每一起医患纠纷的发生,都存在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很多时候是患者本身存在不足或误区而对医护人员进行“发泄”,很多时候处理纠纷的工作人员也会习惯性的“质问”医护人员哪些地方做的不对,而很少去“质问”患者是否有不对的地方。

医护人员在纠纷发生中,可能由于服务态度差、违反医疗核心制度、责任心不到位等而受到追责处分。但患方也有诸多原因引发纠纷,如隐瞒病情、不配合治疗、不遵医嘱等。而患方在投诉时,却将这些情况隐瞒或略去,这些情况就需要处理者及时调查核实,并在与患方沟通时及时指出,这样即便医护人员存在不足也会因“抵消效应”缓和矛盾。

处理矛盾时还需重视患者的原发病问题。患者因病到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与原发病相关的病情加重,患者对治疗产生异议而投诉时,我们的解释工作仍要以其原发病为基础展开。

但在很多纠纷协商过程中,往往忽略了患者原发病、基础病,而只考虑对患者造成的“损害”或“不足”,这样可能会增加协商成本。因患者的原发病是患者自身存在的疾病,是出现不良后果的基础。这点也在很多“医调委反馈意见”及“司法鉴定意见”中均有体现。

麻秸秆打狼——你怕他也怕

刚开始负责医患纠纷处理工作时,有一次七八个家属冲进笔者办公室质问纠纷相关情况。他们凶神恶煞,恶语相向,此时笔者在语言上没有乱,在表情上没有紧张,在气势上没有“退缩”,在多个“回合”的“迂回”下,他们离开了办公室。后来在向院领导汇报时,领导用了一个歇后语来表示任何时候不能丢掉士气,“麻秸秆打狼——你怕他也怕!”这个歇后语至今留在笔者脑海里。我也一直在不断地破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