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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总第4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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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29期

发布时间:2015-11-12

妇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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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筛查 鼓励健康生活方式

发布时间:2015-11-12来源:《医师报》作者:本报记者 裘佳  阅读: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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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发生于妊娠20周以后,临床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浮肿,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甚至母婴死亡。为妊娠女性及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据2012年发布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血压管理中国专家共识》,我国妊娠期高血压发病率为6%~10%。近日,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在《中华妇产科杂志》上发表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以进一步规范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诊治。(中华妇产科杂志.2015,10:721)


血压或蛋白尿持续升高为重度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为多因素发病,可存在各种母体基础病理状况,也受妊娠期环境因素的影响。妊娠期间病情缓急不同,可呈现进展性变化并可迅速恶化。

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 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于产后 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子痫前期-子痫   子痫前期为妊娠 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且伴有尿蛋白≥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蛋白尿但伴有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血压和(或)尿蛋白水平持续升高,发生母体器官功能受损或胎盘-胎儿并发症是子痫前期病情向重度发展的表现。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 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或妊娠20周前有蛋白尿,20周后尿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指南推荐,除血压与尿蛋白,妊娠期高血压应注意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产科超声等常规检查和必要时的复查。

子痫前期及子痫者,应视病情发展和诊治需要酌情增加眼底检查,血电解质,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动脉血气分析,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超声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头颅 CT 或MRI检查。


加强筛查与健康管理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儿围产期病率和死亡率,改善围产结局。

治疗基本原则是休息、镇静、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和利尿、密切监测母儿情况,适时终止妊娠。应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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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建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特别是重度子痫前期,其远期罹患高血压(Ⅱ-2B)、肾病(Ⅱ-2B)、血栓形成(Ⅱ-2C)风险增加。应充分告知患者上述风险,加强筛查与自我健康管理,注意进行尿液分析、血肌酐、血糖、血脂及心电图等检查。鼓励健康的饮食和生活习惯(Ⅰ-B),如规律的体育锻炼、控制食盐摄入(<6 g/d)、戒烟等。鼓励超重孕妇控制体质量:BMI控制在18.5~25.0 kg/m2,腹围<80 cm,以减小再次妊娠时的发病风险(Ⅱ-2A),并利于长期健康(Ⅰ-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