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某医院发生医闹事件,当记者致电该医院希望了解案件进展时,院方表示,纠纷已处理完毕并明确表达不希望事件被报道出来。
在国家已出台了严惩“医闹”的相关规定后,越来越多的医院选择主动维权,但是仍有医院选择“低调处理”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利强明确指出,这种只顾自己眼前“小利益”的行为,将毁坏医患间长远利益的发展。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利强:
院领导只顾“小团队” 利益 医患长远利益受制约
造成院方不愿公开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院领导的政治素养问题、地方利益与行业利益冲突的问题。
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理念。然而“徒法不能自行”。这便需要领导干部们运用法律法规去解决问题。
“医闹”事件的发生,不同政治素养的院领导会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政治素养高的院领导在处理医患纠纷事件时,会选择公开处理程序,公开处理结果,愿意行业乃至社会看到并引以为戒。依法处理纠纷,同时愿意接受社会的监督,是一名医院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地方利益与行业利益的冲突也是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之一。医疗界所主张的行业利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其最终目的是保障患者的就医权利,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然而,有些院领导却只顾“小团体”利益,没有行业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概念。他们担心医疗纠纷的曝光,会对地方形象产生损害。不考虑通过案例的宣讲,给同行们带来的警示作用。
这种没有把恢复医疗秩序当作院长职责,只顾自己眼前“小利益”的行为将制约医患间长远利益的发展,应当被医疗界所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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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还是不说 是个问题
事实上最近一年来,已有不少医院认识到公开信息的重要性,而他们选择公开,还原事件真相,不仅从舆论上占得先机,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大众的理解。
● 2016年5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医院发生因医闹被迫停诊事件。曲阜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于事发第二天,便告知媒体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处理情况。
● 2016年3月,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人民医院发生主治医生被迫下跪事件。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在事发第二天就在网上通报,讲述案件始末,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1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对1名违法人员以扰乱单位秩序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 2016年1月,发生高知产妇在北医三院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北医三院于产妇死亡后的第五天在医院的公众微信号上讲述事件始末,让公众时刻了解事态的进展,引发大众热议,同时让大众对致死疾病主动脉夹层有了更多了解。
● 2015年11月,发生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王建军被伤事件。院方于事发第二天召开信息通报会,为大家尽可能地还原案件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