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1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指导方向。
《意见》明确,要突出评价主体的多元化,鼓励各地充分发挥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在绩效评价中的作用,特别是首选委托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评价。
《意见》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奖惩,并与财政补助力度、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总体水平、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