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 北京协和医院医务处
面对暴力绝不能软弱处之
在我国内地,医疗暴力已经成为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我们讨论的关注点从医疗纠纷到医闹,后来发展到暴力伤医甚至杀医事件。针对于此,我有三点呼吁。
首先是中国协会一直在呼吁的医疗暴力零容忍,我们在呼吁的同时应该更进一步,将其演化成更有时效性的手段。
第一,医疗界适度的正当防卫应该被理解和支持。不能在医务人员变成尸体后再去讨论零容忍的问题,该防卫的时候要防卫。第二,医疗纠纷归零。当暴力事件出现时,其本源的医疗纠纷就应该归零,不再去探讨其深层的原因。我们需要首先解决暴力的问题,在暴力问题解决后再去讨论深层次的问题。第三,暴力不协商。该原则在北京协和医院坚持了很多年,效果很好。一旦暴力事件发生,除非患方做出明确的道歉,否则协商终止。因为一旦患者通过闹事使问题得到解决,就会向外界传递一种“只有闹事才能解决问题”的信息。因此,当发生暴力伤医事件时,一切协商的通道都要关闭,只接受诉讼的渠道。
其次要呼吁非暴力途径畅通化。对施暴者要采取暴力途径解决,对于非暴力者应该进行鼓励。这里有三个原则,第一是信息公开透明,这是医患之间建立信任基础的第一步。第二是标准要有利患方,我们应该用一种关怀关爱患方的心态来帮助患方解决问题。第三是无技巧诉讼。诉讼过程中有一些专业技巧,这些普通群众不一定了解,而医方没必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采取技巧获得更加有利的位置。你可能会因此得到一些利益,但失去却是整个体系的信任。
再次要呼吁医患关系管理专业化。目前各医疗机构基本都有了处理医患纠纷的部门,基本实现了专门化,但离专业化的距离还很远。专业化要有三个指标:共同知识基础、趋同思维逻辑、标准工作方法。在共同知识基础上,医患关系管理的从业者应该有标准化培训体系和认证;在趋同思维逻辑上,行业组织应通过专家共识、行业指南的发布,帮助大家形成趋同的思维逻辑;在标准工作方法上,其重要抓手就是信息化。
总之,医院应用医疗暴力零容忍的暴力理念对抗暴力,用非暴力途径畅通化来展现医疗机构的善意,依靠医患关系管理专业化提高我们的管理品质,为整个医患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纳玲 云南瑞阳律师事务所
化解医患纠纷需要完备的社会保障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我看来,医患纠纷的产生,医方或多或少有一些责任,但更重要还是医疗的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每次医疗纠纷的发生总会有些管理上的原因,如医疗流程和医疗安全控制等,此外,医务人员对于医方、患方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清,也为医患间矛盾埋下隐患。因此我们需要经常对医生进行法律方面的培训,特别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权利义务方面的培训,以及人文精神方面的培训。很多时候医疗纠纷经常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科学精神不够,而是沟通不够、人文关怀不够。如今,越好的医院越是不堪重负,由此可见,我们的医疗规划、医疗层级管理方面亦存在不小问题。
此外,医疗费用过高、医生形象贬损也是造成医患纠纷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除医方外,社会也是有原因的,其中最大的原因便是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在医疗领域的体现。
有这样一个案例,在一起医疗纠纷中,两次医疗鉴定都认为医院没有任何责任,但法院在调解中还是让医院多多少少做了赔偿。但是这对社会所传达的信息便是:哪怕医疗机构没有错,只要告,最终还是能够得到赔偿。
这种引导非常消极。在我的职业生涯中,面对过很多家庭困难患者因为经济问题而产生医疗纠纷,因此建立一套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每一个公民都能患有所医,而后亦不会因此致贫,是国家需要重点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