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发改委发布《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公布了低价药品清单。此次通知改进了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即在控制日均使用费用的前提下,放开最高零售限价,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通知》还明确了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对因成本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具体品种日均费用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进入或退出药品清单。
低价药品实行清单管理并动态调整,在日服费用内由企业根据市场、成本等要素进行自主定价,这不仅改变了原来最高零售价定价的“天花板”模式,也将大大提高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对老百姓而言,此政策意味着低价药有了保证生产成本的底线,而这一底线将有助于保证药品质量。 ——南方都市报
政策落地还需国家卫计委、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尽快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对药企药品生产、销售价格等环节加强监管。此外,接受消费者对低价药价格信息反馈和违规举报,让低价药品始终处接受全方位监督。——光明日报
虽然政策落地尚需多方努力,但是通知的出台让低价药复活看到了希望。需要注意的是,在药品流通中,医院和医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在以药养医的土壤尚未铲除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也应想办法增强医生和医院对低价药的青睐度。——本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