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对照试验(RCT)是证据水平最高的制定临床实践指南的依据。RCT一般有严格的患者入选标准。研究结果可推广到符合入选标准的同类人群。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专门针对合并CKD的ACS患者的RCT。既往发布的针对ACS的KDOQI临床实践指南所依据的证据水平较低。AHA发表的这份科学声明对合并CKD的ACS患者的药物治疗研究进行了全面汇总,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首先,这份报告的证据水平仍然较低,数据来源为RCT的亚组分析、登记性数据、回顾性数据分析等,其中针对CKD,尤其是CKD 4~5期的数据少之又少。在这个循证医学的年代,临床医师在处理合并CKD的ACS时便缺乏了依据。需要设计实施专门针对不同分期的CKD患者的一系列RCT,来验证用于非CKD的ACS措施在CKD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其次,与不合并CKD的ACS患者相比,合并CKD者急性期死亡率高。推测这可能由四方面因素导致。
第一,CKD时患者肾功能下降,排泄或代谢活性药物的能力下降,导致经肾脏排泄或代谢的药物在体内蓄积,例如血小板糖蛋白Ⅱb/Ⅲa受体拮抗剂替罗非班,在肾功能减退时需要减量使用,否则导致脑出血、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
第二,ACS的治疗措施可能引起对比剂肾病、肾脏胆固醇栓塞等,从而导致急性肾衰竭,出现包括严重的高血钾和代谢性酸中毒在内的致命并发症。
第三,CKD患者发生的ACS,在病生理上可能与非CKD发生的ACS者不完全相同:CKD患者除可以有动脉内膜增厚和斑块形成,其平滑肌层也可能存在钙化,钙化突破和损伤血管内膜,可在局部形成血栓,临床出现ACS。CKD患者的这种血管病变特征,使得患者对溶栓治疗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的反应可能不同于非CKD患者;此外,由于脑部和胃肠道存在同样的血管病变,溶栓治疗时更易发生脑出血和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
第四,有些针对非CKD的ACS措施已被作为Ⅰ类证据,指导临床医师工作。但由于畏惧出现医源性损伤,医师未能将这些措施用于合并CKD的ACS患者,只给予一些保守处理措施,使这些患者没有得到充分的积极的治疗。
最后,应将在非CKD的ACS中证明了的治疗措施应用于CKD患者,这也是KDOQI指南的建议。由于这些措施只在非CKD中得到的验证,将这些措施用于CKD时应个体化,避免医源性损伤的发生。但也不应畏惧可能出现的医源性损伤而耽误治疗时机,这不但增加急性期死亡率,而且可能损伤CKD患者的长期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