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如何流动,完全看制度。美国的医疗体制是不是我国医改的目标呢?我认为,美国不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范本,但是美国制度中的很多理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学习”与“照搬”是不同的概念,政府办医理念、制度的设计都可以成为我们学习的模板。在英国,90%的患者由全科医生首诊,需要转诊的仅10%,绝大多数由全科医生完成治疗,医院的宗旨是少设门诊。在丹麦,90%的患者并非住院治疗,而是在门诊。
而在中国呢?2012年,全北京总诊疗1.92亿人次,其中在社区就诊的人次仅占21.3%,三级医院承担了42.1%。更要命的是,在协和与在社区看病,医生服务价格相差不到2元,何必放着河水不洗船呢?
如今,地方政府已经不想也“没有”办法“供养”医院了,对自己办的医院实际上进行了“放养”。而公立医院则只能在非常狭隘的管理思维下将医生“圈养”起来,将医生当作医院的私有财产。
在市场化的美国,医生的培养是国家的任务,培养出来的医生不管在营利性医院还是在非营利性医院,他们都是为民众服务。假如医生是社会的,医生的服务是为民众而不是为医院,情况自然不同。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生走向社会人的时机日趋成熟,禁锢医生带来的结果只能是“医生逃离”,因为一旦有更加宽松的就业条件,医生就会被吸引。假如其他政策障碍也打开了,编制取消了,福利社会化了,医生不再凭“论文”和“职称”定工资奖金了,支付制度改革了,一个开放式的医疗市场形成了,那么医生就不在乎医院的等级,自然就流动起来了。
这时,院长的思维方式可能就会发生改变,医生不再是医院的私有财产,医生也可以尽情地选择更适合自己发展的服务平台,或三甲、或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