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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总第3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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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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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面放开三甲医院医师多点执业

发布时间:2014-04-10来源:《医师报》作者:董宇翔 衣晓峰  阅读: 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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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从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传来消息:今后,黑龙江省三级甲等医院(含中医医疗机构)内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主治医师),但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者,均可在省内各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不受行政区域和医疗机构举办主体限制。

为持续推进全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流动,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医疗服务,缓解患者看病就医压力,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日前下发《关于深化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放开三级甲等医院医师多点执业。

通知规定,三级甲等医院医师进行多点执业,需由拟受聘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并由拟受聘医疗机构将多点执业医师信息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同时该医师应与拟受聘医疗机构签订多点执业协议,约定医师在该医疗机构的工作期限及任务、医疗责任、时间安排、考核方式等。

通知要求,多点执业协议要明确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时,该医师和当事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解决方法。

(董宇翔 衣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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