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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总第3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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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348期

发布时间: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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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行为构成犯罪将究刑责

发布时间:2014-03-13来源:《医师报》作者:杨萍  阅读: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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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萍)继3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参加了医药卫生界别的联组会议讨论时表示,对医院暴力必须严惩后,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程新文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网在线访谈时再次强调,“对于杀死医生等严重侵害医生权益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会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程新文强调,对于杀死医生或者押着医生游街等严重侵害医生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会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将通过民事审判活动依法维护医患的合法权益,通过裁判的示范效应,规范和引导患者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理性维权,以共同构建健康良性的医患关系,从而维护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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