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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0 总第4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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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21期

发布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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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尊重与门槛高低成正比

发布时间:2015-09-10来源:《医师报》作者:胡晓翔  阅读: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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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期以来,大家普遍在呼吁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因为在不少人看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可有效提高医生社会地位。

笔者认为,以公立医院服务项目定价的高低来评判是否尊重医生,是完全错误的。笔者并不认为当下医生已经得到足够的尊重,只是不同意这种说法。

尊重医生与否,于公立医院而言,与作价的结果无关,关键在于政府财政是否“包养”你,以及“包养”的水准。

不可否认,我国目前对于医院和医生都不够尊重。我以为,不把公立医院作为行政主体,不把在职医生、护士、技术人员作为公务员,不把公立医院、医患关系定位为行政法律关系,医疗事故不适用国家赔偿,才是根本性的歧视与蔑视! 

据统计,我国共有包括乡村医生在内的各级医生700万人,但与欧美、日本甚至我国台湾地区相比,这700万人中符合标准的医生又有多少呢?无可回避的是,我国医务人员的门槛相较之下,并不算高。

一个岗位或一个人是否被尊重、是否具有价值,在于其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这种“不可替代性”程度越高就越会受到尊重,越具有更高的价值,反之亦然。

假如医务人员的从业门槛不高,后续者众,甚至将其视为可退而求其次的职业,那么这样的职业则很难体现太高的价值和尊重。

故此笔者认为,要想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使其受到更多的尊重,提高门槛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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