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 解放军总医院 李小鹰
医疗损害重构司法鉴定体系
构建和规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体系有利于司法公正,有利于重建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鉴于医疗损害鉴定存在的问题,就重新构建医疗损害鉴定体系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修订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鉴定主体必须遵循同行评议原则,回归医疗损害鉴定的科学性。建议修订完善医疗损害鉴定法规中关于鉴定人“具备资格”、“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学历、技能”的司法解释,明确界定为“由具备资格者评价,以医学同行评价为主”。
其次,建议医疗损害鉴定主体实行有限多元化,但鉴定依据的程序法、实体法必须统一。
再次,秉承鉴定公益性,规范鉴定收费,防止借机腐败。当前,国家应当对司法鉴定领域严加管控,规范司法鉴定活动,让司法鉴定活动回归其公益性的本质。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规范鉴定收费问题,尤其是医疗损害鉴定收费。
全国政协委员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徐勇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迫在眉睫
医改的不断深入,在“保基本、强基层”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非但没有提高,反而觉得身心受到更多伤害。长期以来畸形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对此,我建议:
首先,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其次,重视医务人员对医改的意见与建议,重视正负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再次,在更大的范围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医疗服务价格;最后,统筹推进各项综合改革,加大财政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
在积极进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调整的同时,尽快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医院长期债务,减轻医院运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