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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总第47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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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73期

发布时间: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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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去行政化or再行政化?

发布时间:2016-10-20来源:《医师报》作者: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顾昕  阅读: 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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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新医改的纷争,已经叨扰多年,各项原则、方针、政策、措施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但归根结底,新医改康庄大道的路名,只有四个字:去行政化。

这四个字不仅指示着医改的方向,而且也道出了中国公共部门(亦即事业单位)改革的大方向。这一点分明早已载入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之中,但竟然在执行层面阻力重重。

去行政化的要旨,在于改变行政机制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旧格局。

旧的格局,一言以蔽之,行政型市场化;尤其是公立医院,表面上市场化,甚至还有不少人视之为“过度市场化”,但实则其运营的方方面面,从管理层的任命、战略决策的制定、能力建设投资、技术人员招聘到耗材药品的采购等,都受到行政力量的管控。这种管控,并未让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反而使市场运行遭到极大的扭曲。真可谓“看不见的脚”踩住了“看不见的手”。

新的格局,正如党的决议所言,要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的作用,在于弥补市场不足,矫正市场失灵。对市场行为进行规制,才是政府应该发挥积极作用的领域。以规制取代干预,这绝不仅是改革的技术性要求,而是改革的战略性指针,是一个关系到中国改革能否进一步前行的大问题。

就医疗领域而言,去行政化体现为五个方面:

第一,完善全民医保,通过医疗保险购买医药服务,其核心是通过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形成新的团购型市场机制。

第二,解除各种形式的价格管制,让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平等谈判,通过医保付费改革,以契约化的方式控制医药费用的快速增长。

第三,破除各种影响市场进入的行政壁垒,让医疗资源的流动可以随着患者走,让民间资本能够顺利进入医疗领域,同时明确医疗服务质量的政府规制,建立各类医疗机构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

第四,推动公立医院法人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其核心是理事会制度建设,其要害是政府切实赋予理事会行使医院战略管理的职能,落实医院在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自主权。

第五,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在公立医院中全面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最终形成医疗人力资源市场化的全新格局,即医师成为自由职业者、院长成为职业经理人。

可是,知易行难。去行政化终究需要行政力量来推动,这就是去行政化的吊诡。去行政化吊诡有两种可能的后果:一是去行政化的去行政化,即行政力量阿弥陀佛,通过有序放权和制度建设,让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达成上述去行政化的目标;二是再行政化的去行政化,即以去行政化为名,行再行政化之实,让集中化的行政力量重新主宰医疗领域的方方面面。

“九龙治水”呈现的是分散型的行政化,而福建医改的实质是将分散型的行政化改为集中型的行政化。至于权力集中的医改行政力量,是否在各个领域推动去行政化的制度建设,还有待观察,也应该有所期待,更应该寄望于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