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心血管病负担日益加重,已成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为使在急性心梗等心血管病诊疗中的高额花费取得更好预期,我建议:首先,进一步发挥卫生部门的职能作用,规范各地心血管病专科医院、专科中心和门诊的诊疗环节。
其次,国家在制定医疗卫生政策时,应综合考虑心血管病单病种的个人承担费用和手术操作流程,同时加大对心血管病救治医疗单位的投入。
第三,建立全国心血管重要疾病的注册登记系统。
第四,国家卫生及科技部门进一步定向支持开展大规模临床试验,尤其要支持以临床结局为终点的研究。
最后,发挥大型心脏中心的技术辐射帮带作用和各级心血管学术组织在培训人才、普及科教和传播知识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