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安徽省食药监局”)检查发现,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桂龙”)桂龙咳喘宁胶囊等部分品种生产批次实际生产未执行国家标准,已责令企业缺陷整改,移交稽查立案查处。(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安徽省食药监局现场查获了两个批次实际生产未执行国家标准的桂龙咳喘宁胶囊,目前,这两个批次药品正在进行销毁,而此事件对桂龙药业的市场影响尚难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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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09来源:《医师报》作者:本版编译 裘佳 阅读: 1669
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安徽省食药监局”)检查发现,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桂龙”)桂龙咳喘宁胶囊等部分品种生产批次实际生产未执行国家标准,已责令企业缺陷整改,移交稽查立案查处。(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安徽省食药监局现场查获了两个批次实际生产未执行国家标准的桂龙咳喘宁胶囊,目前,这两个批次药品正在进行销毁,而此事件对桂龙药业的市场影响尚难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