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可谓是无主患者收治“大户”,急诊科医务人员都曾为此头痛不已。当遇到需要救治的无主患者,医院就会陷入救与不救的两难境地。医院究竟该如何处理?有无法律依据?
救治无主患者的相关规定
早在2013年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
而目前对于无主患者住院后救助资金的来源有两种情况:
行政部门相关制度 民政部门针对流浪人员、三无人员、低保居民疾病救助、精神患者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程序和规章制度,但申请较为繁琐。笔者认为,无主患者绝对不是个案,而是一个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无主患者”问题,需要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更为快捷的绿色通道。
医院自身消化 目前的救助体制下大部分救助费用靠医院自行解决。由于医疗机构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可以划拨资金建立救助基金,核销真正需救助无主患者欠费,对收治科室给予补助,建立相关科室应对机制,协助临床科室完成寻找亲属、医疗资金追讨和后续无主患者离院的工作。
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面对无主患者,急诊科应学会第一时间联系派出所、民政机构,现场记下民警和民政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为下一步的救治工作打下基础。
而对于无主患者的欠费问题,笔者所在医院总结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申请流程(见下图),希望对同道有所帮助。
法律制裁失信黑名单
转入或被热心群众送到临床科室真正需要救治的无主患者,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医务人员既要为其诊疗,又要解决其生活问题。大量占用科室本就紧张的人力资源,甚至影响到其他患者的治疗,不仅会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还容易出现医患纠纷。对此,亟需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措施,解除医院的后顾之忧。
除此之外,政府应给予法律援助,防止有人恶意欠账,对于有能力偿还却故意拖欠的“老赖”,也应纳入失信黑名单,或是进行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