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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总第3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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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350期

发布时间:20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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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过错

发布时间:2014-03-27来源:《医师报》作者:(《医疗损害责任深度解释与实务指南》)  阅读: 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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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第三人过错,是指除行为人及受害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受害人受到的损害具有过错,包括第三人的故意和过失,第三人过错可以作为行为人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为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医疗实践中,与第三人有关的医疗损害案件主要涉及患者在就医期间因第三人原因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形,包括患者受到他人的人身伤害、婴儿被盗、财物被盗等。                           

(《医疗损害责任深度解释与实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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