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讯 日前,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从分类核查认证账号资质、清晰展示账号资质信息、严格标注医疗科普信息来源、认真做好资质核验工作、严禁无资质账号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强化网络行为规范、严禁违规变相发布广告、严处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等方面,对网站平台作出规范。
其中,在严禁违规变相发布广告方面,网站平台应明确告知“自媒体”账号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