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讯 不得采用夸大、不切实际的用语,不得采用误导患者的用语……8 月 1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印发《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引导医疗机构聚焦主责主业,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便捷患者看病就医。
《通知》指出,中医医院设置的专病门诊应以疾病、症状命名,符合中医理论、科学规范、简短准确,从易于理解的角度出发,使用较为通俗易懂的名称。
特色门诊名称应当真实、准确、简洁、清晰地反映专科特色和诊疗范围;多学科联合门诊名称应当后缀“联合门诊”或“MDT门诊”。明确不得使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标新立异、容易引发社会焦虑和争议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