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讯(融媒体记者 杨 瑞静)“我院实行 DRG 付费, 一年亏损 5000 万元。”近两年, 类似的声音并不鲜见。
湖南省医保局医药服务处 李跃芳去医院调研时,也听到 过不少上述声音。但他坚决不 认同这种“甩锅”言论:医院 亏损的锅不能让以 DRG 为代表 的支付方式改革来背,这样的 “污名化”当休矣。
“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一点亏”
4 月 9 日和 10 日,国家医 保局微信公众号连发四篇文章 驳斥 DRG/DIP 付费误区,引发 了许多关于 DGR/DIP 改革的激 辩。这些文章作者均为李跃芳。
“有了病种付费标准后不 知道怎么看病,总感觉被捆住 了手脚”,有这种感受的医疗 机构和临床医生不在少数。李 跃芳称,这也是当前医疗机构 和医生们对 DRG/DIP 改革最大 的误解之一。
按照 DRG/DIP 的规则,住 院患者按病种进行治疗,医保 基金支付固定的数字。若实际 治疗费用低于这个数字,医院 留用剩余资金;若实际治疗费 用超过这个数字,医保部门会 拒付超出部分。
在李跃芳看来,尽管分组 逻辑、颗粒度有所不同,但病 组(病种)的概念是相通的, 从付费角度看其遵循的基本逻 辑法则也是一样的,都是按照 历史数据得出的平均数法则。 从测算确定病组(病种)的过 程看,每一个病组(病种)都 会包含历史数据中的若干具体 病例,其支付标准就是用这些 病例的相对平均来确定的。
按照规则设定的逻辑,支 付标准往往高于一些简单病例、 低于一些复杂病例,支付标准 也不是这个病组(病种)的最 高限额,收治患者的费用高于 这个标准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而医疗机构在实际工作中,一 定还会收治很多本身费用标准 低于支付标准的病例,在这些 病例上得到了盈余的奖励,也 理应正常收治和诊疗那些可能 高于支付标准的病例。
“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一点 亏,天下自然没有这样的道理。” 李跃芳表示,现在的一些医疗 机构和医生只讲“亏钱”的病例, 对于“赚钱”的病例三缄其口。
医保支出增幅高于物价
自 2022 年起,国家医保局 启动“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 三年行动计划”,2024 年是该 计划的最后一年。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 长黄心宇在 4 月 11 日国家医保 局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医保部 门推行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 的目的不是简单的“控费”。 DRG/DIP 的病种支付标准都是 以历史费用数据为基础、运用 大数据方法科学测算得出,并 随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变 动等适时提高,能够保证患者 得到合理、必要的治疗。事实上, 每年医保基金支出都维持了一 个较为合理的增长趋势,并高 于 GDP 和物价的增幅。
“当然,医疗问题非常复 杂,医疗领域技术进步也很快, 医保支付政策肯定有与医疗实 际不匹配、落后于临床发展的 地方。”黄心宇说,国家医保 局正在建立面向广大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的意见收集机制和 DRG/DIP 分组规则调整机制, 以医务人员提出的建议和客观 发生的医疗费用数据为基础, 对 DRG/DIP 分组进行动态化、 常态化的调整完善,定期更新 优化版本,确保医保支付方式 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回应 医疗机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