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讯 (融媒体记者 王 丽娜)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段涛教授“救救产科”一文发 布后,产科关停问题受到越来 越多重视和有关专家、媒体的 呼吁。3 月 27 日,国家卫生健 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助产服务 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要 承担产科服务兜底责任,二级 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等原则上应 保障产科持续服务,并要求使 综合性医院产科医师的薪酬水 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 平,严禁向产科和产科医务人 员下达创收指标,人员薪酬不 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 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通知不仅明确了产科布 局,还提出了产科关停程序, 需广泛征求建档孕产妇意见, 书面征求当地街道办事处(乡 镇政府)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 部门意见,并做好产检和分娩 的接续服务。通知还强调要优 化服务和改善产科住院条件, 完善产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 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