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讯 (融媒体 记者 欣闻)加强监管医 院院感 10 项指标、监控 体检报告等相关 7 项指标 质量、明确疼痛专业相关 12 项指标、医美相关 8 项 指标……为进一步充实完 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 标体系,11 月 8 日,国家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感 染性疾病等 4 个专业医疗 质量控制指标(2023 年版) 的通知。
其中,感染性疾病专 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包括 抗流感病毒药物使用前流 感病原学诊断阳性率、门诊 流感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住院流感患者抗菌药物使 用率等;健康体检与管理专 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包括 重要异常结果随访率、超声 医师日均负担超声检查部 位数等;疼痛专业医疗质量 控制指标包括疼痛科医师 床位比、住院患者入院 8h 内疼痛程度评估完成率等; 整形美容专业医疗质量控 制指标包括整形美容手术 I 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性抗 生素使用率、整形美容手术 切口甲级愈合率等。
通知还指出,国家卫 生健康委将采用信息化手 段加强相关信息收集、分 析,通过年度《国家医疗 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等 形式定期反馈医疗质量安 全情况,并将医疗机构有 关质量情况纳入医院等级 评审、临床专科评估等工 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和质控组织要根据质控 工作需要,在国家发布的 质控指标基础上,结合辖 区内实际情况,进一步完 善、细化、扩充相关质控 指标,加强对辖区内医疗 机构的培训和指导,强化 指标应用,促进医疗机构 高质量发展。医疗机构要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 利用各项质控指标和各种 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开展自 我管理,不断提升医疗质 量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规范化水平。